经济纠纷的诉讼流程始于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当事人需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票据、往来函电、转账记录等,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应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并据此撰写起诉状。起诉状需载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具体诉求、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完成起诉状撰写与证据初步整理后,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的金额根据诉讼标的额,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原告需先行垫付。
案件受理后,即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后规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则应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此阶段,当事人可进一步补充证据,法院亦可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可能主持庭前会议以明确争议焦点。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其审理周期相对较短,诉讼费用亦减半收取。若案情复杂或标的额巨大,则适用普通程序。在此过程中,若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定条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随后进入法庭审理的核心环节。庭审通常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在法庭调查中,双方需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法官将对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与关联性进行审查。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展开法律与事实层面的论述。整个庭审过程旨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根据审理情况,法官可能尝试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法院将制作调解书,该文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且案件受理费可酌情减免。若调解不成,法院则需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作出后,如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上诉需提交上诉状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其计算方式与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二审法院将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与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作出终审裁判。裁判文书生效后,即进入执行阶段。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生效文书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同样需缴纳申请执行费,但该费用无须申请人预交,而是由被执行人在执行款项中优先扣除。
除前述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外,诉讼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例如,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支付律师代理费,该费用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规定协商确定,并非向法院缴纳。若案件涉及鉴定、评估、公告、翻译等事项,相关机构收取的费用亦由当事人承担。总体而言,经济纠纷诉讼的总成本由法院案件受理费、可能产生的其他程序性费用以及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律师服务费等部分构成。当事人应综合考量纠纷标的、证据强弱、对方履行能力等因素,理性选择诉讼、调解或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最有效率与经济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